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《餐飲外賣封簽規范使用指引》,明確商家不使用外賣封簽可處最高500元的罰款。相關負責人還表示,使用訂書釘、透明膠等簡易封口的,不作為外賣封簽。
如今,餐飲外賣比重逐漸增大,點外賣已經成為許多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不過,由于外賣餐飲鏈條長、環節多,監管方面一直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、消費者維權難等突出問題,這更凸顯強化外賣封簽管理的必要性。
早在幾年前,外賣封簽開始陸續出現在各地。不過,由于之前對于外賣封簽更多停留在倡導層面,相關標準也缺乏強制性,實施效果比較有限。一些商家擔心增加封簽會提高經營成本,延誤出餐時間,積極性不高。還有的商家認為外賣本身已經使用貼紙封口,或是訂書機訂緊,再加封簽有些多余。此外,一些消費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識,并不在意外賣是否有封簽。
由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發布指引,意味著,外賣封簽不再只是商家的自選動作,而是成為了規定動作。根據指引,對于未使用封簽或封簽不完整的外賣食品,配送人員有權拒絕配送,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,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依法對商家處以200—500元罰款。這一系列規定形成完整閉環,將有力保障餐飲外賣的食品安全。明確“透明膠、訂書釘等不作封簽”,防止給商家留下空子,有助于外賣封簽的標準化、規范化。
強制推行外賣封簽,既是對消費者的負責,也是對餐飲商戶的保護。對此,各地監管部門不妨積極借鑒,共同推動外賣封簽成為食品安全的標配。(張淳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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